广州警方提醒“微信”搭讪可能是抢劫和诈骗图

走四方
2012-04-09
    今年以来,广州市接连发生利用“微信”诱出事主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的警情,作案手法新、针对性强,对此,广州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单身独处的年轻女性,别迷恋“微信”,谨防“微信”搭讪的陌生人,交朋友要多长个心眼,小心上当受骗。
   “查附近”,查到的不一定是好人;“摇一摇”,摇来的可能是厄运。近年开始流行的“微信”、“米聊”等新型手机通讯软件在给群众带来通讯便利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利用其搭讪事主,和事主交友,通过网络聊天骗取事主信任后,约事主见面,伺机作案。今年以来,广州市接连发生利用“微信”诱出事主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的警情,作案手法新、针对性强,对此,广州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单身独处的年轻女性,别迷恋“微信”,谨防“微信”搭讪的陌生人,交朋友要多长个心眼,小心上当受骗。

    “微信”是网上推出的手机即时通讯免费应用程序,具有“摇一摇”(与同时在摇手机的陌生人即时通讯)、“漂流瓶”(扔漂流瓶匿名交友)和“查找附近的人”(通过用户地理位置与附近的人即时通讯)等多种新型即时通讯功能,且只需使用手机号或QQ号进行非实名注册即可,在手机网络覆盖处就可随时随地与陌生人聊天。随着各类新型手机通讯方式的日益流行,“微信”作为当下手机沟通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为陌生人之间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结识和交流平台,受到不少年轻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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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微信”在给群众带来通讯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发生数起利用“微信”诱出事主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的警情,而该类警情去年没有发生。从作案方式看,嫌疑人均通过“微信”搭讪、结识事主,通过手机聊天逐渐骗取事主的好感和信任后,将事主约至指定地点见面,伺机进行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作案时间看,多选择在晚上,其中23时、1时较多发。从作案对象看,事主多为喜爱上网的年轻男女,喜欢追求新鲜事物。其中,发生在3月份的3起利用“微信”诱出事主抢夺的警情,作案手法相似,嫌疑人均使用同一微信号、微信名,受害人均为年轻女子。
    针对这类新型犯罪,广州警方提醒: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微信”用户可在隐私设置里进行设置,来保护自己的隐私;使用“微信”交友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见面,若见面,见面地点最好在繁华场所,并注意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时,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上当受骗;一旦遇到不法侵害,应冷静行事,大声呼救,同时立即报警,并尽可能准确提供对方的年龄、身高、口音等体貌特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处理。
来源作者: 程琛 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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