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签证办理

旅行家
2010-12-12
希腊旅游签证 查看签证产品 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希腊申根签证申请表
1. 按要求认真填写一份签证申请表,附近照两张,申请表上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2. 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三个月)
3. 护照第一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护照上所有签证页复印件以及使馆章的复印件
4. 如更换过护照,更换页的复印件及旧护照
5. 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所有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6. 往返机票订单确认及在申根国家旅游期间的酒店预定、交通和日程安排确认证明
7.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8. 工作单位用中文及英文出具的准假证明信(信中须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申请人职务、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一份企事业单位及各机关团体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红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9. 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附加信息
1. 所有材料须翻译成英文或希腊文
2. 领事处可能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3. 请不要查询签证结果
4. 委托他人代取护照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书及签证申请人的收据领取护照
希腊商务签证 查看签证产品 护照:  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及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若更换过旧护照,须提供旧护照原件及其首页和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户口本:  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  企事业单位以及各机关团体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职业资格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或希腊文。在职证明:  中国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希腊文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申请人的职务和收入情况及商务旅行的目的),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邀请函:  希腊业务伙伴邀请信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英文或希腊文),信中须包括:
a)用希腊公司抬头纸,信中包括:地址、电话和传真、电子信箱地址及网址
b)逗留时间期限
c)逗留目的及日程安排
*注:希腊邀请方须将邀请函直接传真致相关使领馆其他:  中国公司近两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行程安排+机票订单
一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空白表格复印件和网上下载表格有效)和2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申请表上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此次旅行的费用承担证明(希方邀请人或中方工作单位一方承诺承担费用的证明)
对于非中国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在中国长期居留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希腊商务签证申请表

希腊留学签证 护照:  有效护照;
护照第一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
护照上所有签证页复印件以及使馆章的复印件;
如更换护照,更换页的复印件及旧护照。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所有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其他:  按要求认真填写一份签证申请表,附近照两张,申请表上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面谈;
近期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足够的经济来源证明;
高中毕业证书(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希腊正式注册的教育机构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温馨提示:  1. 所有材料须翻译成英文或希腊文
2. 领事处可能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3. 请不要查询签证结果
4. 委托他人代取护照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书及签证申请人的收据领取护照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希腊留学签证申请表

希腊ADS旅游签证 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希腊ADS旅游签证申请表
由申根国家签发的批准目的地旅游(ADS)签证允许在申根境内按既定路线旅游。批准目的地旅游签证签发的旅游团至少由5人组成且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
1.有权受理签证申请的使馆和领事馆:
旅行团的主要旅行国家的使领馆(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如果前往一个以上的申根国家且停留时间相同,签证申请则由第一入境国的使领馆受理。

2.签证申请:
持因私普通护照者须通过国家旅游局特许经营的某一旅行社递交申请,申请材料由旅行社指定的人员直接送交使馆(不得邮寄)。

3.批准目的的旅游签证协议授权的旅行社需准备的材料(以下所需材料均由旅行社提交):
团组成员名单,含护照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翻译成希腊语或者英语);
详细的路线(翻译成英语或希腊语),包括往返中国的航班详情,行程中所住的酒店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所住天数,旅行中团队如何往来各地;
回程机票的预定和确认证明(含团组成员名单);
领队的姓名;
欧洲特许的合作旅行社的名称及详细联系方式;
特许经营的欧洲旅行社提供的住宿、交通及行程确认证明,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每个申请人须提供:正确完整填写的经申请人签字的申请表,并附两张张近照,申请表上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每个申请人须提供:签证到期后90天仍有效的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和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
每个申请人须提供: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三万欧元;
每个申请人须提供:经济来源证明,比如银行存款证明原件等;
每个申请人须提供:工作单位或公司出具的证明信(含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签字人姓名,职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包含申请人:
a. 职位
b. 工资
c. 批准假期
d. 确认旅行回国后的工作关系

补充材料,要求和信息
1)所有材料应译成希腊语或英语;
2)中方被授权的旅行社有可能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信息;
3)团组成员有可能被要求面谈;
4)呈交上述材料并不意味着批准签证。

4. 签证费用:
600RMB

5. 签证所需受理时间:
签证受理所需时间因签证申请的数量而定,建议尽可能早的送交申请材料。

6. 改变行程:
签证只在申请时所预定的路线下生效。如果,在授权的旅行社所能控制的原因之外,任何与申请时路线上的变化,旅行社有责任立刻照会所申请签证国家的使馆或领事处。需要指出的是:行程的变化是指诸如团队所住酒店改变等细节的变化。任何情况下,团队必须整团履行且所有团组成员必须住在相同的酒店。行程上的基本要素的改变是不允许的。
希腊驻华使领馆信息 希腊驻华大使馆
光华路19号 100600
电话: 8610-6532 1317 , 6532 1588, 6532 1391
传真 : 8610-6532 1277
电子邮箱: gremb.pek@mfa.gr
工作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
签证时间:9:30-11:30(周一至周五)

希腊驻上海领事馆
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501室 200031
电话: 021-54670505 传真: 021-54670202
电子邮箱: greekconsulate@126.com

香港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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