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签证办理

旅行家
2010-12-12
以色列商务、短期访问签证 查看签证产品 预计工作日:  使馆签证处从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四至十个工作日。 签证申请人可在递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第五个工作日起,与使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申请处理情况。

如需签证申请人补充其他材料,使馆签证处会在七至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签证申请人,签证所需时间相应顺延。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写明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以便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适用于因商务活动(商务访问、商务考察、商务会谈、培训、履行合同等)或短期访问目的(如学术交流等)申请去以色列签证者。

一、签证材料:
1.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正式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邀请信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邀请信。

2.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给以色列使馆领事处的英文或希伯莱文信函,该信函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该信函内容应包括:

①.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②.以色列邀请的签证申请人的姓名, 护照号码, 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③.以色列邀请方邀请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

④.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
①.证明签证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②.证明签证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③.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④.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4.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系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将在签证申请材料审核后退回签证申请人。

5. 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份,该表格可从使馆网站下载或在使馆签证处领取。

6. 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夹在护照里)。

7. 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且有空白签证页)。


8.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一张。
以色列留学签证 一、签证材料:
1. 以色列内务部签证许可(即通过以色列内务部返签)!该文件需由已录取签证申请人的以色列大学或研究机构替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境内向以色列内务部申请。以色列校方可向以色列内务部设在以色列境内各地的办事机构查询签证许可办理事宜。在以色列内务部批准签证申请人的签证许可申请后会把批准文件直接发至以色列驻华使馆,签证申请人需通过电话与使馆签证处联系查询是否收到该文件,使馆签证处不主动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2.如签证许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均需以公证书形式递交。

3.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 (有效期至少6个月)。

4.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式二份,该表格可在使馆签证处现场填写。

5.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以色列工作签证 1.以色列内务部签证许可(即通过以色列内务部返签)!该文件需由已雇用签证申请人的以色列雇主或公司替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境内向以色列内务部申请。以色列雇主可向以色列内务部设在以色列境内各地的办事机构查询签证许可办理事宜。以色列内务部在批准签证申请人的签证许可申请后会把批准文件直接发至以色列驻华使馆,签证申请人需通过电话与使馆签证处联系查询是否收到该文件,使馆签证处不主动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2.由签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签证申请人“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各一份。

3.由签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签证申请人“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一份。

4.如签证许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均需以公证书形式递交。

5.有效护照 (有效期至少6个月)。

6.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式二份,该表格可在使馆签证处现场填写。

7.用中英文完整填写的关于签证申请人以前是否在以色列工作过及是否有近亲属在以色列工作的声明书一份,该声明书可在使馆签证处现场填写。

8.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以色列探亲签证 1.以色列内务部签证许可(即通过以色列内务部返签)!该文件需由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的亲友替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境内向以色列内务部申请。申请人的亲友可向以色列内务部设在以色列境内各地的办事机构查询签证许可办理事宜。在以色列内务部批准签证申请人的签证许可申请后会把批准文件直接发至以色列驻华使馆,签证申请人需通过电话与使馆签证处联系查询是否收到该文件,使馆签证处不主动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2.如签证许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均需以公证书形式递交。

3.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 (有效期至少6个月)。

4.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式二份,该表格可在使馆签证处现场填写。

5.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以色列过境签证 适用于因乘坐以色列航空公司航班前往第三国而需在以色列国转机过境者。如转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则无需申请过境签证。

签证材料:
1.以色列航空公司机票或机票订单。
2.签证申请人最终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
3.签证申请人最终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的相关文件,如邀请信等(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均可)。
4. 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式二份,该表格可在使馆签证处现场填写。
5. 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6. 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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