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办理

旅行家
2010-12-12
美国商务及旅游签证 ¥ 800(上海)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签证产品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等。B2签证颁发给赴美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B1和B2签证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就业。

B1和B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意图只是临时进入美国,目的仅为旅游和/或进行短期商务活。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费用,并证明其在祖国有牢固的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访问后如期返回。

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B1/B2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离开美国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如果您护照的有效期在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您的护照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您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0元人民币。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 和DS-157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能够说明您为何一定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对您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返回中国。由于个人情况的不同,申请人应出示的证据也各不相同。下列文件可以帮助签证官评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国:户口本、身份证、雇佣证明、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

邀请信: 如果您受邀访问美国的某位居民,那么提供下列信息将对您的申请有所帮助:邀请人信息、访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时刻表。如果您只是单纯赴美旅游,那么您无需出示邀请信。

资金证明: 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例如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注意:请不要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单。存款证明单对签证申请没有帮助。)

如果您赴美进行商务活动: 请考虑携带下列信息前来面谈:您将访问哪里、会见哪些人员、会见过程中将讨论哪些内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国购买哪些产品。下列文件可能会对申请有一定帮助:美国合作方出具的详细邀请信,说明申请人的访美目的;与美国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其它协议;将赴美检测或购买的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等。

如果您赴美探亲: 您应提供材料证明您跟邀请人之间拥有真实且一直未间断的亲属关系,还应考虑提供他们入境或移民美国后的身份状况。下列文件可能对您的申请有一定帮助:户口本或其它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在美短期停留的亲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您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时I-94卡上规定的日期,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美国学生签证 美国移民法为赴美留学人员提供了两种非移民签证类别。"F" 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而"M" 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首先申请一所美国学校并被其接收。当您被接收后,学校会为您签发一份I-20或I-20M表格。您前来申请签证时必须出示该表格。

申请赴美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有能力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进入美国并短暂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已建立的学术机构完成学业。另外,申请人还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上学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0元人民币。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DS-157和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

SEVIS费收据:大多数J, F 和 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来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I-797收据原件。请点击查看如何支付SEVIS费。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资金证明: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

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返校老生的学校成绩单: 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老生应该在申请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美国家属签证 ¥ 1700(上海)  上海扬子国旅    查看更多签证产品 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 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

请注意进行面谈的签证官在审理个别申请时可以重新考虑下面所列出的签证有效期和可以入境的次数。F-2 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的家属,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J-2签证签发给交流访问学者 (J-1)的家属,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M-2签证签发给在职业学校或其它非学术性机构进修的学生 (M-1)的家属,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 (H)的家属,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入境次数为一次。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内部调任人员 (L) 的家属。申请人欲获签有效期为两年可多次入境的L2签证必须支付12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签证签发费。如果L-2签证申请人选择有效期三个月可入境一次的签证可以免交签证签发费。

所有家属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0元人民币。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所有申请人必填)、DS-157(已满16周岁的申请人必填)和DS-158(F、M、J类签证申请人必填)。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留学生家属(F2或M2)必须出示家属本人的I-20表;交流访问学者家属(J2)必须出示家属本人的DS-2019表。表格必须经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

亲属关系证明:与在美亲属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原件、子女出生证原件、来往书信和家庭合影等。

家人在美合法身份证明:在美亲属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护照及美国签证的复印件、留学生的I-20表、交流访问学者的DS-2019表或短期工作人员的I-797表等。

充足的资金证明:证明申请人赴美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证明文件包括在美家人的个人所得税单(1040表)、单位的收入税单(1020表)、单位的季度报告(941表)、W-2税表、银行存款报告或个人资金支持宣誓书(I-134表)等。申请人已在美国上好健康保险的证明文件也会对其申请有帮助。
美国过境签证 所有经美国转往其他国家的旅客均需在旅行前申请过境签证(C 类签证)或旅游签证(B2签证)。过境签证(C类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B2签证(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要求并可获得B1/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拥有有效B1/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享受免签证计划的国家公民无需申请过境签证。

所有过境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0元人民币。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 和DS-157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从美国过境的证明:证明您申请过境签证的目的是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如旅行日程安排、显示您需要从美国过境的机票预定等。

能够入境他国的证明:证明您经美国过境后将被允许入境他国,如该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书(除非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入境该国时无需出示任何入境许可)。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雇佣证明:因商务目的需要过境美国的申请人应该携带由雇主开具的证明信, 确认您任职于该单位,并写明您的职位名称。

海员的航海日志/培训记录:船员应携带其作为船员的工作历史和经历证明原件。
美国驻华使领馆信息 查看签证产品 美国驻华大使馆
美国驻华大使:雷德
北京市秀水北街3号,
邮编:100600,电话:(86-10) 6532-3831

美国公民服务处:
领事官:Michael B. Regan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6:00
传真:(86-10) 6532-4153
E-mail: AmCitBeijing@state.gov

非移民签证处
领事官:Michael B. Regan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7:15-16:40
传真: (86-10) 6532-3178
签证话务中心: 4008-872-333 (从中国拨打)
(86-21) 3881-4611 (从国外拨打)

移民签证:仅广州领馆受理
传真: (86-20) 3884-4412
签证话务中心: 4008-872-333 (从中国拨打)
(86-21) 3881-4611 (从国外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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