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办理

旅行家
2010-12-12
加拿大旅游签证 ¥ 800(上海)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签证产品 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加拿大签证申请表格
1. 申请人每人须提供:
1. 两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注意:将你雇主的电话和传真号码一并填写在表格第10栏内。
2. 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
3. 四张在近六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像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4.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你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5. 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你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 准确数额的申请费。请注意: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交费,但持因公普通护照或私人护照的申请人需要交费。申请费用详情请见“收费标准”页。
7. 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表),如果有其他人帮助你进行申请。
8. 18周岁以下的儿童需要提供父母允许孩子出国的同意书。

旅游签证所需资料
1. 一封由你雇主出具的使用单位抬头信笺的准假信,信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你的姓名、职务、现在的工资数额;信中还须用中文注明你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2. 如果你是学生,且计划利用学校假期之外的时间旅游,须递交一封由你学校出具的确认函原件,证明你现在注册在学,表现良好,并证明学校已给你准假;
3. 行程安排;
4. 资金证明原件且要反映出资金的积累历史;
5.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 (例如: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等);
6. 以前出国旅行记录的证明;
7. 安排你行程的旅行社的名称及地址(包括中国的旅行社和/或加拿大的旅行社)。
加拿大商务访问签证 ¥ 800(上海)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签证产品 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加拿大签证申请表格
1. 申请人每人须提供:
1. 两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注意:将你雇主的电话和传真号码一并填写在表格第10栏内。
2. 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
3. 四张在近六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像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4.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你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5. 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你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 准确数额的申请费。请注意: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交费,但持因公普通护照或私人护照的申请人需要交费。申请费用详情请见“收费标准”页。
7. 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表),如果有其他人帮助你进行申请。
8. 18周岁以下的儿童需要提供父母允许孩子出国的同意书。

商务签证所需资料
1. 每个团组提供一份由加方出据的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均可)。邀请函必须由将与申请人直接发生商务关系的加方人士出据。这当中不包括仅仅负责安排商务会谈和为会谈提供便利的第三方人士。邀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 邀请人的全名、职务、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b) 申请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职务以及他们雇主的姓名;
c) 一份有关发出邀请原由的简要说明和即将开展的商务或贸易情况的详细介绍;
d) 此次访问预计的起止时间,以及一份完整的日程安排;
e) 说明由谁来负担访问中所有的费用;以及
f) 如果加方邀请人与中方企业之间曾签署过合同和/或协议,提供合同和/或协议的复印件,以及双方贸易往来的证明。
g) 打算在加拿大投资的商业人士还必须提供能够足以确保投资计划实现的资产证明(例如: 公司注册证明、章程条例、公司税收单据、销售合同、资产负债表、公司宣传册等)。
2. 持外交、公务和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以团组为单位提供由中国外交部出具的照会;
3. 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提供一封由中方雇主出具的使用单位抬头信笺的准假信,证明此次访问加拿大是出于邀请函中所提到的目的,并且已获得批准。信中必须用中文注明雇主的姓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申请人的职务、工资数额和起始工作日期。
4. 填写完整的“商务团组附加信息”表格。
加拿大因私访问(探亲访友)签证 查看签证产品 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加拿大签证申请表格
1. 申请人每人须提供:
1. 两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注意:将你雇主的电话和传真号码一并填写在表格第10栏内。
2. 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
3. 四张在近六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像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4.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你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5. 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你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 准确数额的申请费。请注意: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交费,但持因公普通护照或私人护照的申请人需要交费。申请费用详情请见“收费标准”页。
7. 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表),如果有其他人帮助你进行申请。
8. 18周岁以下的儿童需要提供父母允许孩子出国的同意书。

因私访问(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
1. 如果你有工作,请提供一份由雇主出具的使用单位抬头信笺的准假信,信中须包含:你的姓名、职务、现在的工资数额;信中还须用中文注明你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2. 如果你已经退休,请提供注明退休金数额的退休证明;
3. 资金证明原件且要反映出资金的积累历史;
4.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 (例如: 房产证明、车辆注册证明等) ;
5. 与加拿大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出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往来信件证明等等)。
邀请人需提供:
1. 说明访问目的的邀请函;
2. 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名单;
3. 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例如: IMM1000表、永久居民卡—正反面复印件、学习许可、工作许可);
4. 下列文件的原件:
a) 由加拿大海关和税务总署 (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 出据的邀请人及其配偶的税收状况证明;
b) 如受雇,说明邀请人及其配偶收入情况的受雇信;
c) 如在校学习,所在学校出据的录取通知书及成绩单。
加拿大学生签证 查看签证产品 签证费用:  申请费860元人民币护照:  有效的护照照片:  四张护照照片存款证明:  存款单原件。

存款证明原件。

家庭过去18个月中在银行的存款单、取款记录、利息票、活期存折等。

上述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

如果是直系亲属提供资金担保,请说明为何提供资金担保,并出具其财力证明及担保人相关工作收入材料。在职证明:  父、母双方各自单位/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包括:父、母所在单位/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父母职务、任职时间、过去两年的薪水、奖金或其他收入等)。

如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某一方拥有企业,请提交:

(1) 企业营业执照的公证件。

(2) 验资报告复印件。

(3) 近两年的税单复印件。

(4) 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注:其他有关材料,依据企业的情况来提供。)学生和儿童:  如果申请人不满18岁,需提供:

(1) 由申请人的父母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声明公证,说明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由指定的在加拿大的监护人承担父母的职责。

(2) 由一位19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签署的公证后的声明,说明愿意代替申请人的父母承担监护人职责。附件:  查看附件附件说明:  加拿大签证申请表格
填写完整的学生签证申请表。

加拿大院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

学习计划。

出生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

无犯罪证明的公证。

如果在中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国家任意12个月内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则需要递交在该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这一要求不适用于18岁以前居住在其他国家的申请人。

高中毕业证、会考成绩、高考成绩、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印章)、的公证件。

大学或大专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印章)的公证件。

如申请人已经工作,请提交:在职证明原件。

如申请人已经得到加拿大某院校或政府组织提供的资金援助,请提交:援助机构提供的证明原件,说明每学年将收到的援助资金总额。

如申请人已经向加拿大的院校支付任何费用,请提供:交费收据或通知。

家庭其他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如:房产、股票、其他投资等。
加拿大驻华使领馆信息 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86-10)6532-3536
传真:(86-10)6532-4311

加拿大驻上海领事馆
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西峰604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 话: 021 6279 8400
传 真: 021 6279 8401
办公时间: 08:30 -17:00 (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闭馆)
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
通讯地址:
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
大都会大厦1705室
邮政编码:400010
电话: (86-23) 6373-8007
传真: (86-23) 6373-8026
电子邮件: chonq@international.gc.ca

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
通讯地址:
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业楼 801室
邮政编码: 510015
电话: (86-20) 8666-0569
传真: (86-20) 8667-2401

加拿大政府在中国境内以下三个办公地点提供签证及移民服务。在选择你所要递交申请的地点前,请仔细浏览以下关于每个办公室职责的详细说明。


北京加拿大驻华大使馆
受理:
- 各类型签证及移民申请。
受理申请人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及蒙古国;
- 已被准许合法进入中国的来自其它需要持有签证进入加拿大的国家和地区的居民。


香港加拿大总领馆
受理:

- 各类型签证及移民申请。

受理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香港及澳门。

此外, 如有需要,申请人必须能够在香港办公室参加面谈。

上海加拿大总领馆
受理:

- 临时居民签证;
- 工作许可;
- 永久居民返加申请。

受理申请人范围:

- 上海市;
- 江苏省,安徽省和浙江省。

此外,上海办公室只接受当面递交的申请。如果你希望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选择北京或香港办公室。
版权声明: 一起游平台版权声明 侵权联系:邮箱:163828@qq.com
157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