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对游客设限使行业误入歧途

走四方
2012-12-03

  据中国旅游新闻网报道,近一段时间国内部分旅行社对游客实行起了“限行条款”:拒不接待25周岁以下、65周岁以上的游客,以及记者、教师、旅游从业人员、外宾等。该条款主要“适用”于云南特价旅游团。

  消息不胫而走,随即引起游客们的费解与不满。

  北京某旅行社资深导游透露,这种现象在云南、香港澳门等地时有发生。

  “可能与这类游客群体基本不会在景区或购物点消费,影响了导游拿提成有关。”神舟国旅一王姓业务经理认为。

  按照他的说法,如此“条款”则颇显荒诞。

  “众所周知,旅行社行业是存在问题的,而且"伤"得很重,国内旅行社行业因社会公信力的连番下跌而失去了大面积的短途旅游市场,自驾游、自助游兴起。旅行社若仍肆意妄为,难保不会有穷途末路的一天。”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陈扬乐告诉本报记者。

  特价旅游团另有隐情


据本报记者对福建、云南等地多家旅行社的采访获悉,这类条款主要出现在一些中小旅行社,询问原因,接受采访的旅行社均未做出答复。

  据前述神舟国旅业务经理的分析,受限制的游客群体因熟知旅行社行业规则或购买力弱,往往不会在景区或购物点消费。导游拿不到提成,因而想出这样的条款。

  “云南许多旅行社为吸引游客而常年推广特价团,但是以目前特价团2000多元的价格,连交通成本都不够,旅行社只能通过购物返点来弥补 缺口,而不在景区和购物点消费的游客是不会被购物点计入返还资金的人数中的。我想这也是条款集中于云南特价旅游团的原因。”他告诉本报记者。

  如此条款说明了国内大多数旅行社经营者的误入歧途。陈扬乐对此表示,“目前国内大多数旅行社经营者都在拼命的做销售,而非营销。设计旅 游产品时,往往就是简单的景点串联或复制其他旅行社的线路,然后就开始凭借广告吆喝,再与竞争者杀价以获取客源,背后通过拿回扣、购物返点等方式宰客赚 钱。”

  “其实并不能够把责任全部归于旅行社。”北京某旅行社资深导游向本报透露,首先,现在的航空公司空座率高,机票滞销的情况下便强制旅行社包票,这在无形当中加重了旅行社的负担;各地政府对于旅游行业的监管不严,导致其门槛过低,才引致旅行社之间的无端压价、恶性竞争。

  “这种负数接待我一直不赞同,且不接待。”上述资深导游举例说,“前段时间昆明大理丽江双飞6日游,成本2100元左右,但市场价竟为560元。这差价谁来补呢?自然是游客自己。”

  至于如何“补差价”,这其中也是大有文章。该导游说,游客一旦报了这个旅游团就不可以脱团,必须走完全程;行程结束后如果不回来,返程机票便会自动作废。“没办法,低价格有低价格的条件限制。”

  “云南特价游每天都有旅游团发出,截至目前,预报名已排到了12月20日以后。12月份的特价团(4飞8天云南游)相对贵一些,但是也比实际3450元的成本低1000多元。现在看来,1月份的报价还不明朗。”该导游说。

  “旅行社行业的公信力连番下跌。近年来,自驾游、自助游的兴起导致了旅行社短线旅游市场的大面积丧失,长此以往,势必会殃及中长线业务。”陈扬乐提醒道。


  部门承包制是弊端

  “旅行社之所以制定、推出这一条款,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旅行社行业积习已久的部门承包制。”浙江省旅游职业学院副院长徐云松向本报记者详 细介绍了这一制度,“目前国内同一旅行社中,经营专线旅游产品的专线部门存在大量的私人承包现象,只要承包人向旅行社总社或分社缴纳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 和部门管理费,就可以申请某一条旅游线路的专线操作经营权。部门经营和旅行社总部脱钩,经营成本由部门承包人自行负责;与此同时,负责招徕、接待游客的旅 行社门市部也被大面积承包出去了,并在总社或分社的授权下,与达成合同意向的旅游者签署出游合同,然后将其交由总社或分社相应的专线部门进行出游操作。”

  “此外,旅行社特别是中小型旅行社中还存在着不少数量的"部中部",即承包桌子现象:由个人支付相对较少的质保金和管理费,向旅行社的专线承包部门或门市部承包人再承包其中一小部分。”

  在徐云松看来,这种制度固然可以帮助旅行社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但在这种制度下必然会发生的管理松散、金钱驱动,却是导致旅行社行业多次陷入“诚信门”的祸根。

  前述导游对此也是深有感触。“据我所知,北京地区每个大旅行社下面,都会至少收每人每年5000元的包桌子挂靠费用,基本上每家都有 200个甚至更多的"席位",目的就是多赚钱。”她说,“这些承包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出来创业的90、00后群体,他们拿着5000元就摇身一变,成了旅游 业的"精英"和"老板",之后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打广告、搞起虚假宣传。”

  据了解,目前,北、上、广已经成为“包桌子”的重灾区。


  导游的稀缺

  旅行社行业失信于人,导游成了众矢之的。从近年来国内诸多旅游事件中不难发现。

  镇江新闻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志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各旅行社的团队导游,须由持有国家导游证 的合格导游上岗。可是数量有限的合格导游根本无法满足国内愈加庞大的游客数量,近年来拥有国导证的导游转行较多,这就导致了大量业余导游上岗。

  “持国导证的导游如有欺客、误导游客的行为,遭投诉后会面临旅行社的经济制裁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因此他们一般会比较循规蹈矩; 而无国导证的"导游"中不少人会肆无忌惮地逃票、收取购物点和食肆的回扣,误导游客甚至欺骗旅行社。而每逢旅游旺季,旅游市场往往会出现一导难求的局面, 无证"导游们"可以东家不做做西家,并免于旅游主管部门的处罚。”他说。

  “旅游业的门槛越来越低,其从业人员素质亦然。”前述导游说,“我1997年进入旅游行业,当时北京地区从事旅游工作的只有2000多人,且都是各大院校职业化、格式化培训出来的专业人才。而今这个数字已变成了100万还多,鱼龙混杂。”

  管好“质保金”

  “旅行社行业问题的核心是承包制度,而承包制度的核心是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徐云松指出,“目前国内一些旅行社向承包部门收取的质保金已成为大老板们聚敛钱财的"融资手段",并在一定范围内自由使用,而非用于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他建议旅游行政部门深化现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监管办法,将旅行社向其发展的专线承包部门和门市部收取的质保金也纳入集中管理范围,使之真正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促进旅行社行业发展。

  针对目前导游方面的困境,王志刚提议,在合格导游不足时,可采取地方相关部门对无证从业人员统一考核的办法,发给市级的资质证书予以上 岗。另外,旅游业应该建立起社会组织,例如旅游协会、旅游学会、旅行社商会、导游协会等,充分发挥各协会的自律,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前述导游认为,应对旅游市场加以严格规范,各大旅行社需降低成本,自由采集产品,集中供应,不再个人采购。同时,杜绝暗箱操作的“包桌子”行为,抬高承包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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